引进人才重建档案办理指南

一、受理条件

 申报“高层次引进奖励”的引进人才,档案因故无法调入本市的,可申请建立人才档案。

 二、申请材料

 

1、《瑞安市引进人才重建档案情况登记表》1份,单寸免冠照片粘贴在表上;

2、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申请重建档案的报告1份(陈述档案现所在地和申请重建原因);

4、单位申请重建档案的报告1份;

5、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思想、工作方面的鉴定1份;

6、体检表(用人单位可根据具体岗位决定是否体检)。

 

三、相关说明

申请重建的档案不能代替原始人事档案,只能在瑞安范围内使用。引进人才离瑞后,重建的档案不能转出。

 

(相关表格可在“瑞安人才网—人事代理—表格下载”下载)

 

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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