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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2015年度人选申报公告

发布: 2015-10-8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温州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根据《关于实施“人才新政十条”推进领军型人才团队建设的意见》和《温州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现就温州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以下简称“580计划”)2015年度人选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

围绕温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市“五一〇产业培育提升工程”要求,面向海外引进具有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产业化发展潜力的科研成果,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学科发展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重点引进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激光与光电、先进装备制造、文化创意、现代服务等产业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以及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紧缺急需的领军人才。

  二、遴选名额与申报类型

  2015年度“580计划”遴选总名额为20名左右,具体名额视申报情况确定。

人选分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两类。创新人才是指在我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从事技术创新、科学研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2015年主要面向企业遴选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创业人才是指来我市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浙江省“千人计划”的人选直接列入“580计划”,不再重新申报,不占人选名额。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在国内取得学位的,应在海外工作5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申请破格。

  (一)创新类人才应具备的条件:

1、一般应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层领导职务或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

   2、在专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其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具备良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或在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取得较好的创新成果,受到业内公认。或在经济金融方面具有较高专业素质,业绩优良,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3、2013年8月1日后来温工作(服务),且在2015年9月30日前签订工作(意向)合同。引进后应在我市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二)创业类人才应具备的条件:

   1、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开发潜力。

3、申报人一般为华裔,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始人,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或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4、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2010年10月1日后在我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截止日期前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支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入选“580计划”的人才,根据《关于实施“人才新政十条”推进领军型人才团队建设的意见》(温委办发〔2015〕49号),授予“温州市特聘专家”称号,可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资助,包括个人奖励、住房补贴和创新创业科技项目资助等;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千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根据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作条件,在出入境、落户、医疗待遇、社会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

  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浙江省“千人计划”人选的,在享受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和待遇的同时,分别给予最高800万元和400万元的奖励资助。

  五、申报和遴选程序

1、申报。请申报人和相关单位登陆“温州招才引智网”()的“温州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网上申报系统”入口,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材料(PDF格式),并告知所在地组织部门(市属、省部属单位引进人才告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审核后,再上报相应纸质材料,报送温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市专项办”),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

2、形审。由申报人所在地组织部门(市属、省部属单位引进人才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3、复审。市专项办对形审通过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研究确定列入评审人员名单。

  4、评审。评审工作由市专项办牵头实施,分为创业和创新两类,组织专家对评审对象及所带项目、技术及科研成果等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围建议人选。

  5、公示。根据评审结果和人才项目签约、落地情况,由市专项办商有关单位确定引进人选,并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6、审批。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者,由市专项办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并发文公布。

  7、落实政策待遇。根据到岗情况给予专项人才奖励和科技创业资助。

  六、咨询联系方式

温州市招才局项目处:0577-88965762、88965736、88969034,电子信箱:wzswrcb@163.com

敬请关注“温州人才”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内容。相关附件可至温州市招才引智网下载。

附件:1.温州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创业类申报书

2.温州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创新类申报书

3.温州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4.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温州市招才局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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