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03环境保护”岗位加试工作安排的公告
瑞人社告〔2017〕8号
发布: 2017-2-8
根据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瑞人社告〔2016〕48号)精神,现将“03环境保护”岗位的加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加试考生共二名,分别为吕作凤(准考证号20160303)和缪叶隆(准考证号20160310)。
二、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一科,满分100分,时限120分钟。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加试日期定于2017年2月15日(周三)。请加试对象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面试通知书,于当日上午8:30前,到瑞安市劳动人事培训中心(瑞安市安阳街道毓蒙路2050号)二楼二号教室集中。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