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15-12-31
根据浙人社发[2014]164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人事档案保管费等项目,此前收取的跨年度(2015年)人事代理费予以退还。请未办理退费的人员持人事代理合同书、缴费发票、身份证,截止于2015年12月31日到我单位办理退费手续。地址:瑞安市瑞祥大道948号1楼大厅。电话:65820210。联系人:陈女士。
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