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艺工作人员讲解员岗位考试办法的通知
发布: 2011-3-25
根据瑞安市人事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艺工作人员的通知 》(瑞文[2010]105号)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讲解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计算。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二门,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各占50%合成计算。
二、面试
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0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对考生仪容仪表、气质风度、普通话、音色音质等方面进行总体评分,面试采用试讲答辩方式进行。
试讲答辩分两部分:试讲题提前发给考生,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5分钟;答辩题为2题,采取考官现场提问、考生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三、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优先。
瑞安市人事局 瑞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