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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土地调查登记测绘事务所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 2013-10-18

    瑞安市土地调查登记测绘事务所是瑞安市一家从事土地登记、土地调查、地形、工程、地籍测量的专业队伍,归属于瑞安市国土资源局业务指导,单位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集体性质的企业。现因本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现招聘部分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办法:为保证本次招聘达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招聘设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6个环节。

招聘人数:测绘内外业作业员两名。

二、招聘条件:要求应聘人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扎实专业基础知识,操作能力强,有较强工作能动性和责任心和进取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

    1、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学历。其中往届毕业生应具有助理工程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具有钻研业务知识,吃苦耐劳精神。

    3、熟悉常用测绘和办公常用软件。

    4、具有瑞安市、平阳、龙湾、瓯海户籍。

    5、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招聘方式:

    1单位组织人员对应聘者实行竞聘录用,竞聘方式采用笔试和考察形式进行,择优录取。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测绘专业知识》两门,满分各为100分。总成绩按两门各占50﹪合成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的依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应聘者的考察人数。不足13比例时考察照常进行。

    2、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办法采用与应聘者面谈、查阅档案、在应聘者所在社区了解等。考察只记录评语不打分数,最终录取以笔试成绩、考察评语以及体检结果录用应聘者。

    3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以最终确定进入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遇参加体检人员不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时,按考察结果择优替补。

四、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期满合格后,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为新聘人员办理用工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以及住房公积金)。

五、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证书等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1018-20131025

地点:瑞安市万松东路罗阳大厦B单元四楼(瑞安市长途汽车站对面东门数码城楼上)

联系人员: 赵荣利

联系电话:0577-65617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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