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温州市社会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 2014-4-8
为加快培养开发数量充足、富有活力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供创新社会治理的人才支撑,满足我市社会事业建设的需求,根据温职改办〔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14年度温州市社会工作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中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可以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但所取得的资格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
二、申报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评审。
(一)社会工作员申报条件:
1.具有高中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2.具有中专或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申报条件:
1.具有高中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7年;
2.具有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具有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
5.取得社会工作员资格满4年。
(三)社会工作师申报条件:
1.具有高中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0年;
2.具有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12年;
3.具有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6.具有博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
7.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按上述条件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温州市范围内有效。
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专业不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按温职改办〔1999〕12号文件掌握,经考核胜任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比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规定的时间推迟一年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所需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暂不作为必备条件。
申报条件中涉及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均计算至当年年底。
三、申报材料要求
凡符合申报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级一式两份,初级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二)《晋升(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中级一式两份,初级一式五份,用A3纸(297mm×420mm)打印或打印后复印,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
(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中级一式两份,初级一式一份,中文打字(统一用A4纸,中级2000字左右,初级1000字左右);
(四)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一份,用钢笔填写、打印皆可;
(五)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刊物和荣誉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如实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证书一份;
(七)二寸半身免冠近照3张,备发准考证和资格证书用(放在一信封内,注明姓名、单位);
(八)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一份贴在材料袋上)。
1、2、6、8项材料要求使用统一格式,可到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职称评审”栏目下载,网址:www.wzhrss.gov.cn。用钢笔填写、打印皆可。
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凡填报虚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隐瞒)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经查实,其申报材料应予以退回,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已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
单位或他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任人若为专业技术人员的,3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和程序
(一)报送时间和地点:
4月14日—18日申报人员要携带上述申报材料,到市社工办报名,并按规定报相应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市社工办地址:仓前街134号市民政局309室,联系电话:59891627)
(二)报送程序:
1.申报初级资格的由市社工办初审、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2.申报中级资格的由市社工办、职改部门审查后,报温州市社工办汇总后交温州市职改部门审核。
五、考试评审及组织
(一)考试科目:申报对象均须参加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培训、考试,考试分数作为量化评价的内容之一。社会工作员、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二)培训考试:申报初级的培训、考试由市社工办会同市职改办组织确定;申报中级的培训、考试由温州市职改办和社工办确定和组织。具体培训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审办法:评审采取量化评价形式。
1.中级:根据考试成绩、基本条件、业绩评估、答辩和加分进行量化赋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通过,通过率不高于80%。
2.初级:根据考试成绩(占40分)、基本条件(占30分)、业绩评估(30分)和加分进行量化赋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通过,通过率不高于80%。
(四)评审组织:
1.中级:中级资格评审由温州市社工办负责组织。
2.初级:初级资格评审由市职改部门牵头,市社工办组织实施。市社工办在召开评审会议前15天将要求组建专业组的报告,连同《要求召开评审会议的函》报市职改办,经市职改办同意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束后,由市社工办将评审通过的名单(附电子文档)、要求公布评审结果的报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签公布(公布前须公示7天)。公布后,再报送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名单(附电子文档),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作任职资格证书。
六、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尤其是各镇街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广泛发动和组织城乡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内各类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工作领域的相关单位和机关科室,积极报考(各镇街指标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新增社工人数列入市委市政府对镇街考核内容。
(二)相关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类、慈善类社会组织,要把培养社会工作者作为推进组织专业化建设、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的一件大事来抓,动员从业人员积极报考。
(三)市社工委成员单位,尤其是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教育、卫生、司法等重点社会工作单位和部门,要积极做好各线上的报名宣传和发动工作。
瑞安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瑞安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