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的公告
发布: 2019-7-2
根据《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公告》(瑞人社告〔2019〕21号)精神,经资格初审及预选,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7月6日(周六)上午8:30--12:00
地点:瑞安市市委党校宾馆二楼会议室(瑞安市安阳街道仲容路399号)。
二、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并于资格复审当日下午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籍浙江省或浙江省生源的毕业生,须提供有迁出浙江省记录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2019年毕业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相关要求:
请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公告规定的岗位所需条件,携带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复审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