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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咨询师的公告

瑞教人〔2016〕384号

发布: 2016-11-11

 

为满足瑞安中学教育教学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浙江省瑞安中学心理咨询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2016届全日制本科师范类的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二)温州市户籍,198611日后出生;

(三)心理学专业,具有国家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1122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浙江省瑞安中学勤耕楼501室(瑞安市瑞湖路398号)。

3.电话(传真):0577-65679188

(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咨询师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主要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单寸免冠近照3张,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日期、地点

考试日期定于20161124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上课、综合评定等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按笔试30%、上课50%、综合评定2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限120分钟。笔试课目为《学科基础知识》一门。笔试的内容和范围参照全日制本科师范类(应用心理学)毕业所规定的本学科内容和范围。

2)上课。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上课和综合评定人员。上课教材与教参在现场统一提供。备课时间90分钟。

3)综合评定。满分为100分。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100分,校级优秀毕业生95分。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同分,取上课考核成绩高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操作流程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瑞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瑞安市教育信息网: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瑞安人才网:

咨询电话:0577-65679188

 

附件: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咨询师报名表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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