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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瑞安市第八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择确定用人单位的公告

发布: 2014-1-17

根据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瑞安市第八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瑞人社告〔2013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4120日(星期一)进行选择确定用人单位。请报考二个及以上用人单位共同招聘岗位拟聘用公示结束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于2014120日(星期一)下午14:30准时到瑞安市委党校(安阳仲容路399号)二楼225教室集中,统一进行选择确定用人单位。

现将选择确定用人单位的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到场,逾期视作自动放弃优先挑选资格;

二、按各岗位的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公开确定用人单位,如考生总成绩同分的,由《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挑选;

三、请各位考生事先酝酿好选择方案,签字确认用人单位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577-65812877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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