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温州市十佳HR经理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 2019-3-26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温州市HR经理人队伍的建设,提升温州市人力资源管理的整体水平,助力我市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温州市十佳HR经理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评选条件
凡在温州市企业现从事HR管理,有五年以上HR经理任职经历,且符合下列要求者均可报名参加。
(一)职位要求
HR经理、HR高级经理、HR总监、HR副总等职位
(二)单位规模要求
服务单位规模需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1.员工规模:员工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
2.经营收入规模:2018年度单位经营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
3.注册资金规模:民营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人民币以上,国营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美元以上,其他类型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其他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高职业素养,对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制定产生积极作用,在温州市人力资源管理业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及创新等方面有显著成就和突出贡献;
3.妥善处理劳资关系,在企业管理层面和员工中具备良好的口碑;
4. 获得过长三角前六届“十佳”称号和温州市前三届“十佳”称号的HR经理人不得申请参加本届评选活动。
二、评选名额
(一)十佳HR经理人10位;
(二)优秀HR经理人10位;
(三)HR经理人网络人气奖2位;
(四)人力资源管理优秀案例2篇;
(五)HR经理人新锐奖10位。
三、评选办法
由基础数据搜集、行业评委初评、公众网上投票、专家评委决赛评分等部分构成。
(一)基础数据搜集:由市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负责收集,参加评选人员需提供最新的个人简介、最成功的人力资源管理案例等基本资料和数据;
(二)评委初评:由各县(市、区)人才管理办主任组成评委团对选手上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其成绩占50%;组织人力资源专家(高校相关专业教授或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分别对选手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案例进行评分,其成绩分别占40%和10%。案例评分成绩前二名获得“第四届温州市人力资源管理优秀案例奖”;由以上三项成绩之和确认进入决赛的20强名单;未进入20强的选手根据成绩评出新锐奖10名。
(三)公众网络投票:公众根据主办方公布的前20强候选人资料,通过网络方式投递选票。网络投票排名前二位获得“第四届温州市最具网络人气HR经理人”称号。
(四)现场决赛评分: 现场决赛邀请9位相关行业资深人力资源专家组成终评委,每位候选人进行演讲、问题抽答,并由终评委现场点评打分。
选手总分中,初评分占50%,现场决赛评分占50%。最终按分数高低决出前10名为“第四届温州市十佳HR经理人”,其余为“第四届温州市优秀HR经理人”,当场举行颁奖仪式,同时对“第四届温州市最具网络人气HR经理人”和“第四届温州市人力资源管理优秀案例”奖项颁奖。
四、材料报送和要求
参评个人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企业简介、个人简介(400字以内)、所在企业评价表(附件3)、HR经理任职期间的人力资源管理案例1份及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所有材料均应提供相应的电子版文档。报名表、企业简介及个人简介均须工作单位盖章,方为有效。相关表格可到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下载。其他佐证材料视个人情况报送。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活动实施方案(附件1)。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办公楼六楼611办公室。
联系人: 季珅可 电话:0577-88302726
张炜长 电话:0577-88112022
林 泽 电话:0577-88302738
韩加权 电话:0577-88624008
E-mail: 3337658736@QQ.COM
附件:1.第四届温州市十佳HR经理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第四届温州市十佳HR经理人评选活动参选报名表
3.所在企业评价表
4.第四届温州市十佳HR经理人评选活动参评人资料清单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