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瑞安市第八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及递补人员名单的公告
发布: 2013-11-7
2013年瑞安市第八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已于11月5日结束,经审核,共有160名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另有7名考生因故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根据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瑞安市第八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瑞人社告[2013]36号)规定,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定于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地点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商城大厦四楼16号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5812877。
二、考生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两张。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报考58计生管理2岗位的,提供经镇(街道)党(工)委、瑞安市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的《2013年瑞安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表格下载链接)。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的报考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第二学历证明。
以境外学历报考的,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
三、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体检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