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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就业单位的公告

瑞人社告【2013】7号

发布: 2013-3-5

    根据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瑞人社〔2012〕126号)精神,决定在2013年3月7日(星期四),进行确定就业单位。请报考二个及以上用人单位共同招聘岗位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于2013年3月7日(星期四)下午14:30准时到瑞安市委党校报告厅(安阳仲容路399号)集中,统一进行确定就业单位。报考只有一个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不需要确定就业单位,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安排考察。
    现将确定就业单位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到场,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择优选择资格;
    二、按各岗位的总成绩排名从高至低依次公开确定就业单位(如遇总成绩同分的,由《申论》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请各位考生事先酝酿好方案;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577-65812877。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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