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关闭窗口

关于2014年瑞安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研究生、优秀本科生)的公告

瑞人社告【2014】23号

发布: 2014-3-25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原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瑞安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优秀本科生共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211工程”、“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温州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00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一等奖学金”或“省优秀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三)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年龄及其它要求(详见附件1);

(四)身体健康。

二、报名和招聘办法

(一)公开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历届研究生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英语等级(CET)证书(大学英语等级(CET)考试成绩报告单)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研究生和优秀本科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大学英语等级(CET)证书(大学英语等级(CET)考试成绩报告单)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报名。优秀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报名要求的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除上述资料外,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瑞安市中医院公开招聘研究生和2014届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同底免冠单寸彩色近照3张。

2、报名时间:201441日至20144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下午和周日除外)。

3、报名地点:瑞安市中医院人事科(瑞安市安阳路498号),联系电话:0577-65809953

4、在报名过程中,以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二)招聘办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60分以下的不予入围体检。面试工作由瑞安市卫生局牵头,瑞安市中医院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瑞安市中医院确定。

(三)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体检、考核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人才网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详情请查阅瑞安人才网,网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325

未经瑞安人才网同意,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