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片区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镇(乡)党委、政府,市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瑞安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行政学校研究制定了2007年公务员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全市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其中2006年12月31日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或市委管理干部已改任非领导职务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免修。温州市委管理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实行理论学习年度考核制度,按温组发〔2003〕234号文件执行。
二、必修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课
2007年度开设七门公共必修课,课程为《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公共政治学》、《行政法学》、《伦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普通话培训》(其中《普通话培训》为35周岁以下公务员的必修课)。授课采用网络教学和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依托浙江继续教育网络的远程教育平台,采用流体的形式,将浙江大学主讲教师的讲课内容制作成课件,公务员可随时登陆瑞安人才网“公务员之窗”(www.577job.com)进行学习。为了保证学习效果,适当安排面授课时,面授培训由市行政学校负责。有关学分及培训考试时间详见《2007年公务员培训公共必修课程设置计划表》(附件1)。
2、初任培训
初任培训采用集中脱产调训的方式进行,培训安排在9月中下旬,培训时间半个月,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必修课14学分。
3、任职培训
新提任副局(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任职培训。任职培训采用集中调训的方式进行。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必修课21学分。
4、专业知识培训
专业知识培训由市级机关部门以上单位举办。经市公务员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核准后公布,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三、选修课程设置
2007年度开设《公务员权益保护》、《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普通话等级》等14门选修课程,其学分及培训考试时间详见《2007年瑞安市公务员培训选修课程设置计划表》(附件2)。
四、要求
1、根据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学工作委员会浙人教[2005]230号《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普通话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将于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3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的公务员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水平的培训考核工作。
2、根据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事局温人教[2006]6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于2007年底前完成公务员的公共管理学等6门课程培训考试工作。2007年上半年安排市级机关公务员的培训考试工作,2007下半年安排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培训考试工作。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公务员的年度培训计划,要将2007年公务员培训必修和选修课程设置计划传达到每位公务员,落实好培训人员,以确保学分制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
4、各单位要将每位公务员培训时间统计后,填写《2007年公务员公共必修课培训人员名单》(附件3、附件4瑞安人才网下载),以Excel格式录入后,于3月23日前将名单通过电子邮件报市人才培训中心。Email:rspx@163.com。为了避免同单位同期参加培训人员过于集中,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各单位要做好宏观协调,合理安排每期参训人员。
5、为了便于自学,公共必修课培训教材提前发放,各单位直接与市行政学校(市委党校)教研室或市人才培训中心联系。市行政学校根据每期面授培训和考试的人数,有计划地安排培训和考试。市行政学校将提前发出开班通知书。
6、公共必修课、部分选修课、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的培训考试费用由市财政负担,教材费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培训机构收取教材费。专业知识培训和部分选修课培训的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7、公务员培训学分可以到瑞安人才网“公务员之窗”查询。
五、联系电话
市行政学校(市委党校)教研室 65850508 65850510
市人才培训中心 65820220
附件:
1、2007年公务员培训公共必修课设置计划表
2、2007年公务员培训选修课设置计划表
3、2007年公务员公共必修课培训人员名单(市直机关)
4、2007年公务员公共必修课培训人员名单(乡镇机关)
5、2007年公务员公共选修课培训人员名单
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 瑞安市人事局 瑞安市行政学校
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