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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财政地税局(国资办)关于在瑞安市公开选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 2013-4-8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调优秀人才充实到瑞安市财政地税局(国资办)相关事业单位,经研究,决定面向瑞安市公开选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
2.具有瑞安市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教育、卫生系统除外;计生系统报考的,须符合服务年限等规定);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
5.文秘岗位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12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执行,其他岗位报考专业资格审查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确定的专业目录执行。
二、选调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日-4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地点:瑞安市财政地税局(地址:万松东路财税大楼16楼人教科,联系电话:65827799)。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毕业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填写《瑞安市财政地税局(国资办)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或从瑞安市人才网下载),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到市财政地税局人教科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市财政地税局(国资办)会同人力社保、机构编制部门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后,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3.考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测验》,满分各为100分,总成绩按《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素质测验》各占50%合成计算。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二位小数后按四舍五入计算。如遇同分,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4.体检。根据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5.考察。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候选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5〕58号)执行。如有未通过考察或放弃考察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选调。根据考试成绩以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选调单位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选调手续。拟选调人选在公示期间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如发现在报名、考试、考察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未尽事宜,可向瑞安市财政地税局(国资办)咨询,联系电话:65827875  65827598。
 
瑞安市财政地税局(国资办)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未经瑞安人才网同意,请勿转载